第162章 聪明的巧巧-《逍遥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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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晚饭,李牧回到工作室,把给李重义的熊皮大氅完成。随着他的技能熟练度提升,他现在做一件裘皮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只是有些消耗体力值。好在程府的牛经常莫名其妙的摔死,李牧这边的牛肉干也没缺过,随时往嘴里丢两条肉干,消耗和补充基本维持了平衡。

    做完了熊皮大氅,距离子时还有一段时间。李牧叫来李重义,把熊皮大氅给他,然后找了纸笔,坐下给李思文写信。

    提起笔,却迟迟落不下去。他有很多话想说,但似乎这些话,都不好写在信纸上。聊天嘛,得有来有往地聊啊。你一句,我一句,这样聊起天来才有意思。

    写信这种方式,对于李牧和李思文来讲,更像是说教。

    这件事,你得这样这样这样做。那件事你不能做,什么样的人是好人,什么样的人是坏人。酒坊怎么弄才挣钱,一定要如何如何……

    李牧不想这样。

    他把李思文当做兄弟,当哥哥的,惦记弟弟很正常。但他不想当一个肆意对弟弟的人生指手画脚的哥哥,如果李思文事事都听他的,按照他说的话做,早晚会变成一个没有主见的人。

    做事情的时候,李牧希望身边多几个这样的人。但是对自己的兄弟,李牧宁愿像娜扎这件事情中他做的那样,即便知道可能出问题,也任由李思文自己去选择。因为只有这样,无论是对还是错,他都能有所成长。在他承担不了后果的时候站出来,给他兜个底,这样才是大哥应该做的事情。

    犹豫半天,李牧终于落笔了。

    写完之后,放入信封,烤上火漆。找出早就给李思wenzuo好的虎皮裘,把信放入了衣裳的内兜。

    李思文的这件虎皮裘,虽不如李牧身上的这件白虎皮,但也是不遑多让的珍贵皮毛。张家寨带来的皮毛中,虎皮也就仅此一张而已。

    李牧没有把它做成‘貂儿’的样子,而是仿照突厥的胡人样式,为他做了一件裘皮。在西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有上万人的大部落首领,才配得上虎皮。若是只有三千五千人的部落首领敢穿虎皮,便等同于要挑衅一样,会被附近的部落群起而攻。当然若是实力足够,能够以少胜多,同样也有穿虎皮的资格。草原和荒漠上,唯有实力作数。

    李牧给李思wenzuo得这件虎皮裘,便是对他的一种期许。定襄所在的位置是大唐的边境,成立折冲府后,必将成为附近重要的军镇。李牧希望李思文能够担起重任,能够镇得住草原上的胡人,配得上穿这件虎皮裘。

    至于李绩那边,他就不管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李绩用不着他来操心。而且李绩出镇并州,麾下是有兵马的。除了离开长安的原因不甚光彩,实际上也没委屈他多少。镇守一方,不是随便哪个将军就能做到的。有的将军能打仗,但不一定善于经营。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程咬金,他能攻,但不善守。反例就是李大亮,李大亮是善守而不善攻。都是名将,但却都不能镇守一方。

    像李绩这样,能攻善守,还懂得民生之人,才可以代天子戍守一方。如果没有娜扎的事情,李世民仍然会安排李绩去并州,只是因为出了这件事,性质略有不同罢了。

    想起了李绩父子,李牧的心情又有些低落了。摇了摇头不去想,回后院了。

    进了屋,蜡烛还亮着。白巧巧拿着一张大唐日报在看,她现在已经能认得很多字了。看到李牧进来了,把报纸放在旁边,抬手放在唇边‘嘘’了一下,指了指旁边的李知恩,压低嗓子道:“小点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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