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十大罪状-《隋朝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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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罪状是檄文中必须要写的部分,杜撰和猜测的成分居多,后面的七大罪状,则几乎切中要害,实有其事了。

    什么样的谎言才能令人更容易接受?显然是三分虚假七分真实的说法。--七分真实或许并不重要,真实之外的谎言却往往能给人致命一击。

    杨广的第四罪状是劳民,这从重修洛阳、挖运河、造龙舟、下江南、修长城......等等活动中都能看出来了,虽然杨广有着自己的想法,但这条罪状是无可辩驳的。

    杨广的第五罪状是滥赋,这是三征高丽的后遗症了,要不是因为天灾和**,各地百姓也不会纷纷起来造反了,滥赋是每个皇朝末世必然出现的现象,杨广也身在其中。

    杨广的第六罪状是兴役,这一条和第四条似乎有重复之嫌,但祖君彦在此主要说的重点还是杨广巡幸太多了。这一条也没有说错,杨广一年中就有两百天以上不在国都。

    如果他不在星巴克,就在去往星巴克的路上......--杨广,就是这么小资。

    杨广的第七罪状是三征高丽,檄文中用了“夫差丧国,实为黄池之盟;苻坚灭身,良由寿春之役。”这两个典故,用得真好。

    不过,祖君彦的思想还停留在“以成败论英雄”上,如果杨广胜了呢?

    杨广不该三征高丽,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更是因为征伐高丽对百姓没有实际的好处。

    若是杨广也像苏游一样,拯救新罗能够带回粮草,征伐高丽能够带回粮草和黄金,并且这些物资能运用到百姓身上,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古代人开疆拓土是为了自己脸面,就算汉武帝也没能逃脱这个局限性,所以结果往往是成败论英雄。

    是为面子而战,还是为百姓实际利益而战,这是个问题。

    是为一己之私而战,还是为了推动社会的生产力而战,这同样是个问题。

    杨广的第八罪状是滥诛,也就是滥杀忠臣。这一条不太好界定,主要还是不知怎么看待文武百官忠不忠、忠于谁的问题。

    杀戮往往来源于政.治斗争,总有一些人最终成为权力交接的牺牲品,但这些人中又有多少有投机倒把的倾向的?

    杨广的第九罪状是权臣**和卖.官,这两条罪过如果归结到宇文述身上会比较合适,实在是这老小子给杨广捅篓子啊;但杨广毕竟是头儿,没能力管好你的臣子你还当什么皇帝?

    因为下属的原因被投诉,罪有应得!

    杨广的第十条罪状是无信。这一条大概指的是雁门之围中的许官和许缎了,杨广情急之下许下了无法偿还的债;与其说他无信,还不如说他无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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