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凶手"扬长而去(2)-《昆虫作证谁是真正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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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你想在野外杀死她。先是等候在外面,一但得手后就将尸体埋在某个地方,等有机会再找部车将尸体偷偷运到野外某个荒地进行抛尸。你没有开车去,是因为怕留下犯罪的线索。”

      “我反正人已经坐在这儿了,随便你们怎么编吧。”

      “房间里除了被害者没有别人,而有人证实看到了你那时从现场匆匆离去的人影,你又没报案,难不成你认为凶手会从天上掉下来吗?”罗珲讥笑着说道。

      “不对,我12点进去的时候,好像看到有一个人影从那栋楼房出去,朝车站方向走了。”

      “你之前为什么不说出来?”

      “因为你们一直把我当成杀人犯在审。”陈欢突然死死地望着罗珲说道,“你是不是也住在那附近?”

      “放肆,不许你以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罗珲说道。

      审讯完毕。

      丁威认为陈欢作案的证据不足,于是叫人将陈欢释放了。罗珲非常赞同丁威的做法,因为陈欢作案的确凿证据确实没有找到,仅凭刘丽琴看到出大门的的背影及案发时间他进过被害者房间这些是不够的。真正确定陈欢是嫌疑人的证据还需要补充。

      高天睛再次到被害者楼房附近察看了一番,又到对面地势较高的地方察看了那儿的别墅。站在别墅上的阳台上,完全可以看得到被害者楼房周围的一切,如果配有望远镜的话,视野内的人和物将更加清晰。他到房管局查了一下别墅的产权人姓名,发现就在被害者遇害后的这几天内别墅已经换了主人,而原来的主人仅仅是去年三月时候买入的,离转让出去不到一年时间。

      最后,他决心到一家法律专业书店核实一下收款条的问题。书店服务员确认收款条来自她们的书店,但对收款条持有人则完全没有印象。

      从调查被害者来往的人的资料来看,被害者交往的基本上都是些文化层次不高但有些钱财的男人,比如陈欢、朱佑财等,不太可能结识类似去书店买那种理论性专业性都较强的法律书的读书人。高天睛仔细将刘丽琴、刘好说的话重新回忆了一遍并整理了一下思路,觉得案件越来越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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